- 2022-7-1 2023年武漢市非物質文...
- 2022-6-8 科技項目申報
- 2022-6-9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2022-6-9 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2022-6-8 發明專利申請
安徽省行業資訊
大家好,小編整理了安徽省產業創新研究院申報條件、獎補及組建程序的相關內容,朋友們一定不要錯過了,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或是想要代理的,可以直接致電小編咨詢!
11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19855107810(微信同號)
(臥濤集團: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網站關鍵詞運營推廣、項目申報、工商財稅,股權設計、軟件開發、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專利商標版權軟著、科技成果評價)
一、安徽省產業創新研究院申報條件
(一)組織形式。省產業創新研究院具備有效的治理結構和新型管理體制機制,投資主體或共建單位不少于2家,且共建方須有企業參與,原則上以法人實體運行。以企業牽頭組建的產業創新研究院對是否獨立法人實體不作統一要求,但必須是相對獨立機構,具有獨立場地、設備和人員。
(二)牽頭單位。牽頭組建單位須是安徽省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實體;以企業牽頭組建的非獨立法人機構,依托單位須是注冊地在安徽省的龍頭(骨干)企業或省外龍頭(骨干)企業在安徽省設立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申報單位及其法人應為非失信單位或人員。
(三)基礎條件。省產業創新研究院原則上擁有研發場所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含租賃,包括軟件開發工具)原值不少于2000萬元,以網絡設計開發為主的可適度放寬。
(四)研發投入。省產業創新研究院近3年每年研發投入原則上占研究院當年總收入比例不低于30%且年均不低于1000萬元;由企業牽頭組建的非獨立法人機構,依托企業原則上近3年每年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不低于3%或年均研發投入不低于3000萬元(農業類企業牽頭的可適當放寬)。
(五)研發人員。省產業創新研究院擁有高水平的技術帶頭人或科技領軍人才,原則上科研人員和成果轉化專職人員須達到100人以上,占全院員工總數比例不低于70%。
(六)創新能力。省產業創新研究院或依托單位(非獨立法人實體)擁有所在產業領域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有承擔國家或省級重大科技項目的經驗,或牽頭完成的科技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科技獎。
(七)績效指標。省產業創新研究院組建運行后,在加強產業創新共性服務、承擔重大科研攻關任務、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創新人才引進培育、深化開放合作等方面取得較好成效,社會經濟效益顯著。原則上每年完成的目標任務須達到下列7項指標中的4項以上。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或攻關任務并取得重大突破的,新獲批建設國家級重大創新平臺的,其他方面成效指標可適當放寬。
1. 攻克產業(行業)重大關鍵核心技術、研制重大創新產品5項以上;
2. 征集并成功解決行業技術需求10項以上;
3. 為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提供技術服務不少于300家(次);
4. 衍生孵化科技型企業不少于2家;
5. 研發轉化科技成果不少于30項,或引進轉化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不少于1個;
6. 引進培育高水平科技創新人才(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職稱以上)或團隊不少于3名(個),或聯合培養碩士、博士研究生人才30人以上;
7.“四技”收入占當年經營性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60%。
對牽頭組建單位注冊時間不滿2年的省產業創新研究院,以上第(四)、(五)、(六)條可適當放寬,下一步在組建期內逐步達到標準。
二、安徽省產業創新研究院申報獎勵補貼政策
省產業創新研究院享受《關于加快發展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22〕14號)相關扶持政策,通過重大平臺、項目、人才、資金(基金)一體化配置,統籌集聚創新資源予以支持。
(一)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省產業創新研究院以市為主建設,以組建單位和市縣投入為主,省依據其研發投入、創新成果產出績效等情況給予支持。其中組建期,省依據其建設規模、項目推進和研發投入等情況,分檔給予研發經費補助或定向科技項目支持;運行期,省依據創新成果產出等績效,擇優分檔給予研發經費補助或定向科技項目支持;省支持額度不高于市縣支持額度。對省委省政府重點引進或組建的省產業創新研究院,省市可通過“一院一策”“一事一議”方式共同給予支持。
(二)強化創新資源統籌。優先支持省產業創新研究院以“揭榜掛帥”“定向委托”“競爭賽馬”等方式,牽頭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技項目,省科技創新攻堅計劃等給予其單獨申報資格。建立面向省產業創新研究院定向征集重大科技項目需求機制,支持其參與有關科技和產業規劃、科技計劃項目指南編制。引導省新型研發機構等專項基金采取直接參股、設立子基金、項目投資等方式,支持省產業創新研究院建設和科技成果研發轉化。支持省產業創新研究院積極融入“科大硅谷”建設,匯聚對接各類創新資源。支持省產業創新研究院積極融入“羚羊”工業互聯網科產平臺,開展線上研發、線上轉化、線上對接,拓展科技成果應用場景。
(三)加強人才激勵支持。賦予省產業創新研究院“自主薦才權”,省有關科技人才計劃優先給予申報、傾斜支持;對產業創新研究院引進的高端科技人才優先認定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省有關人才稱號。積極支持省產業創新研究院選派人才參加中科大科技商學院培訓學習或聯合開展人才培養培訓。賦予省產業創新研究院創新方向選擇、科研立項管理、技術路線調整、人才引進培養、科研成果處置和經費使用等方面自主權。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等激勵政策措施,支持省產業創新研究院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建立市場化績效評價與收入分配激勵機制,打造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的“試驗田”。
三、安徽省產業創新研究院組建程序
(一)凝練“榜單”。省科技廳結合標準條件、目標任務等,面向各市、十大新興產業專班、“科大硅谷”等廣泛征集產業創新研究院建設需求,組織專家對征集的項目需求進行梳理凝練、專家論證,依據我省重點產業創新發展需求擇優遴選形成產業創新研究院建設“榜單”。
(二)“發榜”“揭榜”。由省科技廳發布省產業創新研究院申報通知和“榜單”,牽頭組建單位負責編制組建方案,提出“揭榜”申請,經所在地省轄市科技部門審核,報經省轄市政府或省有關主管單位擇優向省科技廳推薦。一般命名為“***(產業領域或綜合類別)安徽省產業創新研究院”。
(三)評議論證。省科技廳牽頭組建專家評審委員會或委托第三方機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產業創新類(企業牽頭)、研發轉化類(名校名院名所等牽頭),分類對組建方案等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議,進行現場考察,形成綜合評議意見。
(四)批準組建。省科技廳綜合我省十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創新發展需求、省產業創新研究院規劃布局以及綜合評議意見,提出擬組建省產業創新研究院名單,經廳黨組、廳務會議審定、公示期滿無異議后予以批準組建,并報省政府。組建期一般在兩年內。對省委省政府重點引進和組建的,可通過“一事一議”方式單獨申報審定批準。